法律的光辉:揭示正义与秩序的箴言
1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2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法不禁止即自由。

3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4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

5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6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我们只能力求为每种文明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7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8
法通国脉千秋稳,律顺民心九域兴。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不懂法律,并不是你犯罪的借口,知法犯法,更是无法饶恕的罪过。
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