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哲学:自然与和谐的至高追求
1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2
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3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予所传者辞也,由辞以得其意,则在乎人矣。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

4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5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6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7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丧己于物,失性于俗者,谓之倒置之民。

8
治人事天,莫若啬。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