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光:照亮正义与秩序的箴言
1
法擎利剑斩邪恶,律做天平判是非。
促成一桩冤案,只需要派出所的一个认定;而平定一桩冤案却要举全国一之力。
绊人的桩不在高,违法的事不在小。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2
拿法律不当回事,等于拿生命当儿戏。
法无禁止即自由。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人类受多种事务的支配,就是:气候、宗教、法律、施政的准则、先例、风俗、习惯。结果就在这里形成了一种一般的精神”,这就是“法的精神”

3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

4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法律是最低的良知,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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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两个不表示的结果是不同的哦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