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古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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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经225 (513880):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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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 每日一猜答案: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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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0:53:07 中财网
原标题:日经225 :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 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QDII)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5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三菱 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923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9年6月12日正式生 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ETF为【【淘密令】】,标的指数为日经225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从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中选出225家最具代表性的股票。 (2)成分股选择 日经平均股价指数,在东证一部上市股票中,以成交量最活跃、市场流通性 最高的225支股票的股价指数为基础。是从行业小类中选择“技术”、“金 融”、“消费”、“素材”、“资本财及其他”、“运输及公共”中,具高流通 性的股票。 (3)指数计算 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关于指数编制方法的介绍系依据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材料]/[于其官方网站的披露]由基金管理人翻译而来,可能存在中文翻译无法完全真实反映英文原意的情形,关于指数编制机构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原文描述请登录【【网址】】.jp/查询。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ETF的错误或暂停申购及交易等运作风险,标的ETF终止运作的风险)、跟踪偏离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成份股退市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与标的ETF业绩差异的风险、标的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标的ETF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 、标的ETF退市风险、境外股指期货投资风险;(2)市场风险;(3)境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及税务风险等;(4)管理风险;(5)流动性风险;(6)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7)参考IOPV 决策和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8)退市风险;(9)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10)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其它风险包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本基金的标的ETF为由三菱日联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Mitsubishi UFJ Kokusai Asset Management Co.,Ltd)担任管理人、并于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淘密令】】(交易代码:1346 JP Equity)。本基金对标的ETF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ETF,标的ETF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日本的境外证券投资基金,需要承担汇率风险、日本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由于登记机构对现金替代采取非净额结算交收模式,当投资者赎回申请被登记机构确认后,被赎回的基金份额即被记减,但此时投资者尚未收到赎回现金替代款。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及其日后的变更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申购、赎回对价的交收方式及其日后的变更已经认可。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次招募说明书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 ....................................................................................................................................... 6 二、释义 ....................................................................................................................................... 7 三、基金管理人 ......................................................................................................................... 13 四、基金托管人 ......................................................................................................................... 24 五、境外托管人 ......................................................................................................................... 26 六、相关服务机构 ..................................................................................................................... 33 七、基金的募集 ......................................................................................................................... 35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九、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37 十、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8 十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0 十二、基金的投资 ..................................................................................................................... 52 十三、基金的业绩 ..................................................................................................................... 64 十四、基金的财产 ..................................................................................................................... 65 十五、基金资产估值 ................................................................................................................. 66 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3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5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7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78 二十、风险揭示 ......................................................................................................................... 85 二十一、基金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二十三、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5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6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97 二十七、备查文件 ................................................................................................................... 102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3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121 一、绪言 《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境外托管人: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华安三菱日联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上市交易公告书》 10、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订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试行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18日公布、同年7月5日起实施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通知》:指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6月18日公布、自同年7月5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8、《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20、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1、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2、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 23、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4、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5、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6、特定机构投资者: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所定义机构投资者 2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8、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9、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称“ETF” 31、ETF联接基金或联接基金: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32、标的ETF:【【淘密令】】 3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3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 35、销售机构: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6、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7、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38、登记业务: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和结算等业务 3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场内申赎、交易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0、A股账户: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41、基金账户: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42、证券账户:指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 43、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4、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5、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46、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7、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8、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9、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1、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5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对价的行为 55、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场内申购对价、场内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56、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57、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58、标的指数:指本基金跟踪的基准指数,是由日本经济新闻社发布的东京日经225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59、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60、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61、现金差额: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6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内发布的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机构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简称IOPV 63、预估现金部分:指申购、赎

早报 | 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首次突破10亿;无锡销毁首批涉疫个人数据10亿条;哈里王子被“轰出”英国王室


03.03.2023

【观国内】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于3月4日12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于3月4日(星期六)12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发言人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央视新闻)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定于3月3日下午举行

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定于3月3日(星期五)16:30在人民大会堂一层新闻发布厅举行,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将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央视新闻)

刘鹤调研集成电路企业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2日在北京调研集成电路企业发展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刘鹤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集成电路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枢纽,关系国家安全和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刘鹤强调,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必须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用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力量。(新华社)

外交部:中方坚决反对美国泛化国家安全概念 打压别国企业

3月2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就美国打压别国企业提问,发言人毛宁表示,中方坚决反对美国一再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国家力量,无理打压别国企业。美方应当切实尊重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停止无理打压有关企业,为各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经营提供开放公平和非歧视的环境。(央视新闻)

人社部将适时调整个人养老金缴费上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2日说,去年我国正式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标志着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目前,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是12000元,以后会适时调整缴费上限。(新华社)

人口负增长是否会影响劳动力供给?人社部回应

人社部部长王晓萍表示,人口下降从就业的角度看,实际上就是对劳动力供给影响的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在达到峰值9.2亿之后开始下降,去年年末是8.76亿人。这种劳动力供给量的减少还是在供给高位上的放缓,我们国家仍然是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发展中国家。

商务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力争到2025年,让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都行动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创建,满足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央视新闻)

文旅部:坚持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两手抓,切实做好文明旅游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2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旅游景区景点切实文明旅游工作,坚持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两手抓,坚持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两结合,坚持注重实效和保持长效两促进,在全面推进基础上,抓住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和突出领域,把工作做到实处、推向深处。(央视新闻)

工信部:APP不得以高灵敏度“摇一摇”跳转广告

工信部近日发出通知,针对网络弹窗和开屏广告做出具体规范:开屏和弹窗信息窗口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保证用户可以便捷关闭;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央视新闻)

证监会:警惕假冒“合格境外投资者”名义开展的不法活动

近日,有机构谎称为经证监会许可的合法机构,非法兜售或推荐金融产品。期间,不法机构向投资者展示证监会官网公示的某“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批复截屏,假称为该境外机构员工,名义上开展销售金融产品、代理证券买卖、推荐股票基金期货产品、举办炒股大赛等业务活动,并宣称可获得高额回报,实为博取投资者信任实施不法行为。证监会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警惕并远离不法分子以“合格境外投资者”名义在境内开展的各类经营性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一旦发现,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央视新闻)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印发十条意见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要求从加强接待律师平台建设等方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央视新闻)

3月2日下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组织召开全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流感、诺如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统筹好医疗资源,配齐、配强医院相关科室力量,急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要加强应急值守,安排有经验的高年资医生出诊;关注儿童、老年人、孕妇等高危人群和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国家卫健委:两种国产新冠药品纳入诊疗方案

国家卫健委官网消息,根据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上市申请的审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抗病毒治疗方案,经研究,将此2种药品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中国还会出现新冠疫情高峰吗?张伯礼回应

张伯礼表示,中国刚刚经历一次疫情高峰,会不会有下一波疫情发生,下一波是什么时候出现,现在很难准确预估,关键还是密切监视病毒毒株变异情况及传染性的变化,认真做好这方面的监测,但即使有病毒变异发生,大概率也不会发生大规模传染的情况。(中新网)

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首次突破10亿

3月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较2021年12月增长3549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5.6%。短视频用户规模首次突破10亿,用户使用率高达94.8%,五年间短视频用户规模从6.48亿增长至10.12亿。(央视新闻)

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在轨三个月取得多项阶段性成果

自2022年11月29日夜间发射升空至今,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太空出差日程过半。入驻空间站3个月来,他们先后进行了2次出舱活动,开展了持续的载人环境维护照料,完成了问天实验舱和梦天实验舱多个科学实验机柜组装测试,同时还配合完成了多次空间站货物出舱任务。目前,空间站科学实验项目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华社)

第六届进博会举办首场供需对接会

3月2日,第六届进博会食品及农产品展区乳制品、肉类水产品供需对接活动在上海举办。近40家乳制品、肉类水产品参展企业和上百家食品流通与生产加工企业、电商、商超等采购商进行供需对接。(央视新闻)

3月2日,陕西省发布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指出,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办好秦乐购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支持市(区)发放消费券,扩大汽车消费和绿色智能消费,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3月2日,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胡洪介绍,省有关部门对2022年发布的助企纾困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聚焦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了修订工作并出台首批9份政策文件。

无锡:首批10亿条涉疫个人数据全部销毁

3月2日,无锡市举行涉疫个人数据销毁仪式。首批销毁数据10亿条,为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无法还原,邀请了第三方审计和公证处参与工作。(北京日报)

【览海外】

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

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道指涨1.05%,标普500指数涨0.76%,纳指涨0.73%。哔哩哔哩涨超9%,爱奇艺涨超7%,小鹏汽车、网易涨超5%,富途控股、百度涨超4%,理想汽车、蔚来涨超3%,京东、腾讯音乐涨超2%,微博涨超1%。

中国驻美大使馆发布重要提醒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近期谨慎前往俄亥俄州东巴勒斯坦市及周边地区。已在当地人员密切关注后续事态发展,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与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联系寻求协助。(新华社)

美情报部门承认所谓“哈瓦那综合征”与“外敌”无关

美国七家情报机构联手,耗时两年多调查后得出结论:先前据称困扰美国驻全球多国使领馆外交官的神秘病症“哈瓦那综合征”,其病因可能多种多样、虚实掺杂,但美方实在找不到任何能将罪魁祸首指向“外国敌对势力”的证据。(新华社)

白宫:美国延长涉乌克兰紧急状态一年

据白宫网站消息,美国总统拜登将涉乌克兰问题而宣布的紧急状态延长一年。(央视新闻)

俄副外长:俄美双方围绕《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进行了务实对话

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里亚布科夫3月2日表示,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期间,俄美双方进行了接触,围绕《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进行了讨论。里亚布科夫称,双方对话是务实的。(央视新闻)

俄称乌袭击布良斯克州平民,乌方予以否认

俄罗斯布良斯克州州长当地时间3月2日称,乌克兰人员自乌克兰境内潜入该州克利莫夫斯基区并发动袭击,目前造成2人死亡。俄罗斯联邦安全局2日表示,在克利莫夫斯基区发现大量爆炸装置,专家正在进行排雷工作。对于俄方说法,乌克兰总统办公室顾问波多利亚克予以否认。(央视新闻)

俄罗斯外长呼吁对“北溪”被炸进行快速公正的调查

据报道,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3月2日呼吁对去年9月“北溪”天然气管道被炸事件进行“快速公正”的调查,并表示俄罗斯应参与相关调查。(央视新闻)

外媒:土耳其将在5月14日举行大选

据报道,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3月1日宣布,土耳其将于5月14日举行总统和议会选举。(央视新闻)

印度最高法院下令调查阿达尼动荡事件

印度最高法院周四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要求调查亿万富翁高塔姆・阿达尼旗下企业集团股价动荡的原因。最高法院声称,将调查可能导致集团股票大规模抛售的监管失误,以及该集团违反证券法的行为。(财联社)

阿根廷政府公布全国大范围停电事故原因

当地时间3月2日,阿根廷能源国务秘书处发表声明称,经初步调查,当地时间1日下午阿根廷国内大范围停电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条途经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500千伏输电线被农田野火烧毁,造成输电中断。同时也引致部分发电厂设备保护系统的自启动,这使得国家电网输电量瞬时减少1万兆瓦。(央视新闻)

不想当国王备胎,哈里王子被“轰出”英国王室

当地时间3月1日,多家英国媒体报道称,国王查尔斯已将哈里王子和妻子梅根驱逐出英国温莎城堡的弗罗格莫尔小屋。“哈里和梅根在英国的时代结束了。”一位熟悉王室的内部人士表示。外界猜测,查尔斯国王将哈里夫妇赶出家门最直接的导火索来自哈里刚刚出版的自传《备胎》。这对夫妇也证实,正是在该书发行之后,他们就接到了“驱逐令”。(中国新闻周刊)

世界气象组织:厄尔尼诺或将归来,今夏可能更热

世界气象组织3月1日发布消息说,已持续3年的拉尼娜气候事件即将结束,厄尔尼诺事件可能在今后几个月卷土重来,可能导致今年夏天更热。(新华社)

【大公司】

马斯克:特斯拉足够便宜才能拉动购买需求

当地时间3月1日,马斯克在特斯拉投资者日表示,大部分人都想要拥有一辆特斯拉,拉动购买需求的关键在于价格的可负担性。特斯拉下一代平台将推出多种车型,关注细分市场。(澎湃)

华为云CEO张平安:去年华为云伙伴收入同比增超55%

3月2日,华为高级副总裁、华为云CEO张平安在华为云生态大会2023上透露,截至目前,已有超过400万开发者和41000家伙伴选择与华为云开展云上商业合作。华为云伙伴收入2022年同比增长超过55%。(澎湃)

网传新纶新材将与特斯拉合作?新纶新材回应:目前没有听说

针对新纶新材将与特斯拉合作的市场传闻,新纶新材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目前没有听说具体的合作内容,我们主要提供软包电池的包装材料,下游是一些电池厂商,都在同一个产业链上,如果有相关进展,我们或许会受益。” (中证报)

理想汽车CEO李想:碳酸锂将要大幅降价,因为需求远远不如预期

3月2日,理想汽车CEO李想在微博表示,根据上险量的初步统计,2023年1月+2月,乘用车上险量同比2022年1月+2月下跌超过25%;此外,新能源乘用车的占比超过30%了。 结论:碳酸锂无论如何都要大幅降价了,因为需求远远不如预期。

动视暴雪收购案或取得进展,据悉欧盟不会要求微软出售资产

三位知情人士表示,微软准备向竞争对手提供旗下游戏特许经营权,这可能会解决欧盟对其收购动视暴雪的反垄断担忧。预计欧盟委员会不会要求微软出售资产以赢得其批准。

【掘金圈】

盘后数据显示,3月2日龙虎榜中,共28只个股出现了机构的身影,有10只股票呈现机构净买入,18只股票呈现机构净卖出。当天机构净买入前三的股票分别是博创科技、万里石、蒙娜丽莎;当天机构净卖出前三的股票分别是天富能源、旭升集团、熙菱信息。

3月2日,北向资金净买入7.65亿元。其中,沪股通净买入18.60亿元,深股通净卖出10.95亿元。前十大成交股中,汇川技术、泸州老窖、科大讯飞分别获净买入3.69亿元、2.81亿元、2.63亿元;净卖出额居前三的是隆基绿能、万科A、宁德时代。

【一财精选】

近日,首款国产3CL新冠口服药先声药业先诺欣在国内上市。相比进口新冠口服药,国产新冠口服药在价格上更有优势。先声药业先诺欣的定价为750元每盒/疗程,而辉瑞Paxlovid为1890元/疗程。但是,高危人群使用先诺欣,能否获益?

3月2日,“30岁硕士辞职存100万到云南养老”登上百度热搜,也再度引起了人们对于“养老自由”的热议。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成为一个共同关注的话题,人们在关注品质养老的同时,也希望能够早日实现“养老自由”。那么,如何实现自由的养老,需要多少钱,还差多少钱?又如何通过理财工具实现养老目标?

【今日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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