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古诗词

庆云古诗词

淘宝买普洱茶是正品吗可靠吗 网上卖的普洱茶有假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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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 每日一猜答案: 答案:ABC
每日一猜答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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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各地普洱茶的特点普洱茶茶名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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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证券指数基金销售机构 天弘中证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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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2年11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20号)。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7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

  6.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

  7.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8.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发售代理机构为中信证券等销售机构,具体详见“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三)销售机构”。

  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的,则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用以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还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在本基金开通场外组合证券申购赎回后,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场外组合证券申购赎回,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还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已购买过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拥有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0.80%。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以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人的认购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不含)的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公司在募集期内可能新增或变更销售机构,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或网站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046)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5.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1000指数。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剔除样本空间内中证800指数样本及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证券;

  (2)将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证券;

  (3)将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在1000名之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样本和权重调整

  (1)定期调整

  指数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样本调整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每次调整的样本比例一般不超过10%。定期调整设置缓冲区,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样本空间前90%的老样本可参与下一步日均总市值排名;日均总市值排名在800名之前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120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2)临时调整

  特殊情况下将对指数进行临时调整。当样本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等情形的处理,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策略基金,本基金面临着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增强策略失效风险、潜在抢先交易风险以及PCF清单与基金持仓偏离的风险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成份股退市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购、赎回,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请参见相关公告。本基金通过办理场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日确认,申购所得ETF份额T日可竞价卖出,T+1日可赎回或者大宗卖出;赎回所得的组合证券当日可竞价卖出,T+1日可用于申购ETF份额或大宗卖出。办理场外组合证券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1日确认,申购所得ETF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T+2日可用。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场外组合证券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本基金暂时不开通场外组合证券申购赎回业务,若基金管理人日后开通该申赎模式的,将提前发布公告,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1000增强ETF天弘

  基金代码:159685

  (二)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九、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三)销售机构”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在募集期内可能新增或变更销售机构,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或网站公示,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046)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八)基金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7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

  4、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发售代理机构应予以解冻,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

  2、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按每笔认购份额确定认购费率,以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基金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M)

M〈50万份

50万份≤M〈100万份

认购费率

0.80%

0.50%

M≥100万份 每笔1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可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

  3.认购份额的计算

  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原则与认购限额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2、认购金额及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认购价格×佣金比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认购价格×(1+佣金比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网上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并假设认购资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1.00×0.8%=8元

  认购金额=1,000×1.00×(1+0.8%)=1,008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2/1.00=2份

  认购总份额=1,000+2=1,002份

  即:某投资人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网上现金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该投资人需准备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折算的份额后一共可以得到1,002份基金份额。

  3、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4、清算交收

  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原则与认购限额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价格×认购费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认购价格×(1+认购费率)

  (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网下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折算的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 500,000份,认购费率为0.5%,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费用=500,000×1.00×0.5%=2,500元

  认购金额=500,000×1.00×(1+0.5%)=502,5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0/1.00=100份

  该投资人所得认购总份额为:

  认购总份额=500,000+100=500,100份

  即,某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500,000份,认购费率为0.5%,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为502,500元,可得到500,100份基金份额。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4、认购确认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5、清算交收

  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登记机构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

  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原则与认购限额

  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允许网下股票认购的股票名单。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2、特殊情形

  (1)已经公告的即将被调出中证1000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的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长期停牌,或者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3、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其中:

  (1)i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者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者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1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2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3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4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5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6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7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由登记机构完成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

  1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为限制认购规模的单只个股最高可确认的认购数量,cash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为除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和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临时拒绝的个股以外的其他个股当日均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w为该股按均价计算的其在T日指数增强组合证券中的权重(认购期间如有中证1000指数调整公告,则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以及中证1000指数编制规则计算调整后的指数增强组合证券构成权重,并以其作为计算依据),p为该股在T日的均价。

  ②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

  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则需支付的认购费用(或佣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的,根据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认购费用(或佣金),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

  以基金份额支付认购费用(或佣金),则认购费用(或佣金)和可得到的基金份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认购费用(或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费用(或佣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佣金。假设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为14.94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4.94)/1.00+(20,000×4.50)/1.00=239,400份

  认购佣金=1.00×239,400×0.8%=1,915元(保留至整数位)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39,4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1,915元的认购佣金。

  例:续上例,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