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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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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3,203,600股的比例为2.007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58元/股、最低价为36.86元/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82元/股,最低价为26.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893,203.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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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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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和2023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2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6,214股,占公司总股本154,470,010股的比例为0.48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202.04元/股,最低价192.45元/股,回购均价198.12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821,075.4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756,214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756,214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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