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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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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金章罗先生、杭争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实际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每月发放5000元。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调整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6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祖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的《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的《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的《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的《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的《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的《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6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军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通湖路8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

  至2023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5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网址】】)。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微信】】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月溪路278号4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四)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                   电子邮箱:【【邮箱】】

  联系电话:0510-【【手机】】        传真号码:0510-【【手机】】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5.9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前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2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 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 2023-002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9.51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5.9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前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2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79.5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379.51万元,本次拟置换379.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审议程序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永定区深入推进精神卫生工作 永定区积极推进精神卫生工作

永定区深入推进精神卫生工作,精神卫生工作会,精神卫生工作会议讲话稿,精神卫生工作简报

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11日讯(通讯员 欧爱琼)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推动精神卫生防治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5月11日,永定区卫健局召开2023年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暨培训会议,邀请张家界市精神病院副院长*、张家界市中医医院副院长龙星儒、张家界市精神病院主任史开锋等专家授课。

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培训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分析了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现状及2022年全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情况;通报了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验收“问题清单”;对2023年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及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迎国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心理服务人员基本知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技术》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2022年,永定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综合管理机制,提升救治救助能力和康复水平等为重点,不断完善精神卫生综合防治网络。全区在册患者人数均已录入网络管理系统,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治疗与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较好的完成了规范管理率、面访率、服药率等工作指标;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奖励及救治救助任务将如期完成;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抓实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控管控,精神卫生工作平稳有序。

为抓紧抓好2023年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对此项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时间、标准及责任人;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做实做细每一项工作;要实现多部门联防联控,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管理形式,实时进行信息交换,做到信息共享;要做好本单位业务人员及村医的培训工作,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永定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疾控局局长刘斐,区卫健局相关工作人员,区疾控中心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专干,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专干,阳湖坪卫生院精神科主要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