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力量:探索人类情感的光辉篇章
1
我很开心可以走近你身边,可是我却很遗憾不能走进你心里。
如果我喜欢某个时刻,我的意思是,我个人而言,我就不喜欢有让人分心的拍照。有时候我不仅仅想呆在镜头里。
我喜欢安静的生活,阳光,书,安静的心,足矣。
我要坚持,我不能想象自己将来过类似妈妈,凡·达恩太太以及所有那些干完了活就被人遗忘的女人们的生活。除了丈夫和孩子以外,我一定还要有些什么,有些可以将自己奉献给它的东西!我想活下去,即使在我死后!所以我感谢上天给了我这样的天赋,这种可以发展我自己,可以写作,可以表达一切潜藏于我内心深处的东西的可能性。

2
其实,在同样的青春里,大家发烫的双耳,是多么相似。
真正的爱情源于彼此发自内心的倾慕,建立在两情相悦的基础上。任何只顾疯狂的去爱别人而不顾自己有否被爱,或者只顾索取而不知真心付出的人都不会有好的结局。
你不喜欢我,不必拐弯抹角,好像我在无理取闹,穷极无聊
其实你是非常不适合写字楼的人,性情赤纯,不够圆滑。

3
曾几何时,我们做了世上那最柔情的人,为一朵花低眉,为一朵云驻足,为一滴雨感动。
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我宁愿一直看着她的侧脸,一路平行,永不相交。一旦有了交集,意味着交集过去之后,会相离越来越远。
有人说过喜欢我,爱就是到最后有个人始终没走。。谁在坚持?
徐婉花飘零,何人来嗅。 子城方飞雪,暗香残留。 轩榭亭台中,旧梦重游。

4
你可以同时喜欢很多个人,但最终只能爱一个人,喜欢是在一起很开心,爱是即使掉眼泪也要在一起。
我好像是真的喜欢上那个女孩了。只要是那个女孩子做的食物我都会细嚼慢咽,细细品尝。
他怎会不知,时光多可怕,如果不每日在人前走一遭,怕时光一烙印,面目全非,她再难记起,这个世上,还有这样一个人。
物极则反,器满则倾。挂在嘴边的喜欢说多了。反而变得不真实。反而让人觉得反感。

5
男生喜欢的永远是藏在他心底的那个,不管他身边是谁,女生喜欢的永远是在身边的那个,不管她曾经喜欢过谁。
豆豆最喜欢和我一起玩皮球了,有一天,我和豆豆在楼下高兴地玩着,我一扔球,豆豆就使劲地跑啊跑啊!使劲地跳,才能接住我扔的球,因为我扔得太用力了,豆豆和我玩得满头大汗,豆豆不停地吐着舌头。逗逗长着一身洁白上的毛,它有一双乌黑发亮圆圆的眼睛、鼻子扁扁的、嘴巴大大的、耳朵长长的,它的四条腿很短,尾巴翘着象天线,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非常可爱。逗逗很爱显示自己,家里来了客人,它总是爱表演它的强项点头、翻跟头、立起来走路,直到客人鼓掌后,给它好吃的,它才停止表演,躲到一边去吃东西了。
它的大名叫萌萌哒,小名叫小可爱,英文名叫cute。它是白色的,尾巴翘得老高,眼睛圆圆的、黑黑的,嘴巴小小的,耳朵尖尖的,毛短短的,是只博美犬。
你为什么喜欢我?因为你漂亮,在我眼里。

6
我怀念喜欢过的男孩,只是纯粹地怀念那种感觉。
正因为他会忧伤,他会怯懦,他会坚强,他会骄傲,人类有的优缺点他也隐隐约约都有,但他从不屈服,所以才那么让我喜欢。管它CP动向是什么,我都那么喜欢。致让我莫名其妙对英国感兴趣的夏尔,夏尔 凡多姆海威。
如果你喜欢这食物,就说不。
我喜欢你,心中便只放你一人,哪里来的地方放得下别人,你能够与谁争?也只有你自己而已。

7
如果邪恶是你的羽翼, 那我选择与你一同堕落在黑暗的崖底。 如果张狂是你的本性, 那我选择护你平安,任你肆意张扬。
有一年,我和姐姐们一起去广州长隆玩。爸爸给我买了一个毛绒小考拉的玩具。它是一只粉色的小考拉,和我的手掌一般大。它的耳朵是白色的,眼睛是黑褐色,脚趾头是黑色的。它怀里抱着一棵小树,感觉它一整天都想靠着小树睡觉。
真正喜欢一个人,可以抵挡住除了她之外所有的诱惑,因为她的关心而感动,因为她的一视同仁而悲伤,你只是她朋友中的一个,你的等待最终会感动自己,那份感动会替自己下决定,是继续等还是强迫自己接受诱惑。
须臾。俄顷。片刻。瞬时。眨眼间。刹那。白驹过隙。稍纵即逝…… 有许多词语可以用来描写那些轻易就能点燃的情感。暗恋。或是相恋。就像电视里的偶像总能有几位新的占据去自己的一点时间那般。异性长得出众点,笑起来温柔无限,或是一个好嗓子,或是聪明脑袋,女生就会不由自主地多看两眼。多看两眼,再多看几眼,好像就能为“喜欢”打下一根细桩。也不论它究竟能维持多久。